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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行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2-03-21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各位同学:
根据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通知安排,定于3月24日至4月29日在长安校区对我校2012年参加教师资格报名人员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培训,请报名人员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培训。培训课表、分班情况及具体地点安排见附件。
根据培训安排要求,培训人员听课时必须携带听课证,培训结束后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收回听课证。培训期间,就业中心将安排专人进行考勤,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。

附件:培训课表及分班情况(链接)

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